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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署 - 常見問題 - 專利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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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的專利保護制度
專利為發明提供保護。發明是指具新穎性和創造性的產品、物質或方法。專利擁有人有權阻止他人製造、 使用、出售或進口其發明。
中國香港設有兩類專利:標準專利和短期專利。
標準專利保護的有效期最長為20年,但須在第3年屆滿後每年續期一次。
短期專利保護的有效期最長為8年,由提交申請日起計四年後續期一次。
- 我是否需要委託代理人方可在中國香港提交專利申請?
不需要。你本人或你的代理人均可在中國香港提交專利申請,但你需要提供一個在中國香港的地址,以便送達文件。
如你委任代理人,你的代理人必須通知專利註冊處處長他在中國香港居住的地址或進行業務活動的地址。
由於草擬專利文件涉及專門知識,因此,我們建議專利申請人尋求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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