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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的專利保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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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為發明提供保護。發明是指具新穎性和創造性的產品、物質或方法。專利擁有人有權阻止他人製造、 使用、出售或進口其發明。 中國香港設有兩類專利:標準專利和短期專利。 標準專利保護的有效期最長為20年,但須每年續期一 次。 短期專利保護的有效期最長為8年,由提交申請日起計四年後續期一次。
專利為發明提供保護。發明是指具新穎性和創造性的產品、物質或方法。專利擁有人有權阻止他人製造、 使用、出售或進口其發明。
中國香港設有兩類專利:標準專利和短期專利。
標準專利保護的有效期最長為20年,但須每年續期一 次。
短期專利保護的有效期最長為8年,由提交申請日起計四年後續期一次。
你需要在中國香港取得專利保護,以制止他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在中國香港製造、使用、出售或進口你的發明。如你打算特許他人在中國香港製造、使用、出售或進口你的發明,亦需在中國香港取得專利。
即使你已在世界其他地方或在中國內地其他地區申請專利,但你的專利在中國香港不會自動獲得保護。
你或需尋求專業意見。專利代理人和專門處理知識產權事宜的律師行,可為你提供意見。
由創新科技署管理的專利申請資助計劃,會為本地公司和個人提供資助,以協助他們支付專利申請費用。
我們網頁上的《怎樣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申請批予專利》,亦已詳述申請標準或短期專利的程序和所需文件。
不需要。你本人或你的代理人均可在中國香港提交專利申請,但你需要提供一個在中國香港的地址,以便送達文件。
如你委任代理人,你的代理人必須通知專利註冊處處長他在中國香港居住的地址或進行業務活動的地址。
由於草擬專利文件涉及專門知識,因此,我們建議專利申請人尋求專業意見。
任何人士均可使用知識產權署的網上專利檢索系統,查閱有關已在中國香港發表的專利申請或已獲批予的專利資料 (http://ipsearch.ipd.gov.hk/patent/index.html)。
有關專利申請和獲批予專利的資料,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發表 (http://www.ipd.gov.hk/chi/ip_journal.htm)。
如希望得知是否有先有技術存在,影響正在檢索的獲批短期專利發明的新穎性/創造性,可使用知識產權署的網上專利檢索系統http://ipsearch.ipd.gov.hk/patent/index.html)進行專利檢索,然後參閱有關該發明的查檢報告,以取得先有技術的資料。
電腦軟件受版權法保護。不過,與軟件有關的發明如並非只是電腦程式,或可獲得專利保護。舉例來說,在歐洲專利局和聯合王國專利局,與電腦有關並可製造 "其他技術效果" 的軟件發明,是可享專利的。 基本上,有關軟件如只可令以往依賴智力或人手操作的程序變為自動化,便不可進行專利註冊。不過,如有關軟件能夠解決技術上的問題,便可享專利的。
在提交專利申請前,你必須把發明保密。如你在提交申請前披露你的發明,你或會因發明不再具新穎性而不獲得批予專利。
你亦可能希望你的發明在中國香港以外地方同樣得到保護,因此,你必須確保有關發明在中國香港作出的任何披露(包括在提交申請後作出的披露),不會損害你在其他國家提出的專利申請。
你應聽取專業意見,以保障你的權利。專利代理人和專門處理知識產權事宜的律師行,可為你提供意見。
我們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發表某項專利申請時,會同時發表其國際申請的發表編號。你可利用該編號在其他資料庫(包括歐洲專利局專利資料庫esp@cenet)進行檢索。此外,我們也發表優先權申請編號及指定專利發表編號。這些編號都是有用的檢索條件,有助對某項專利進行族檢(family search),即檢索同一發明是否也在其他地方受到專利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