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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署 - 外觀設計 - 如何把物品分類?
什麼是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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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物品分類?
申請人申辦註冊時,必須同時提交一份清單,列明擬申請外觀設計註冊的所有物品。清單必須按物品所屬的類別開列,亦應述明物品所屬類別的編號。下文載述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按《洛迦諾分類》 (第9版)訂定的一般分類,這個分類會給予指引,協助你找出物品所屬類別。
洛迦諾分類清單
我們採用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表的工業外觀設計國際分類法 (《洛迦諾分類》 ) 為我們的外觀設計物品分類制度。詳情可參考以下網頁http://www.wipo.int/classifications/fulltext/locarno/enmn01.htm (WIPO網頁:只有英文及法文版)。
註冊外觀設計記錄中的大類及小類顯示該外觀設計在註冊時的分類。有關記錄並未有根據最新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洛迦諾分類》進行重新的分類。 《洛迦諾分類》純屬“管理性質”的分類法;該分類法使外觀設計檢索更便利,並且在國際層面交換文件時,大大減省重新分類的工作。
《註冊外觀設計條例》(第522章)第2條把“物品”界定為“任何產製的物品,如物品的任何部分是獨立製成和出售的,則包括該部分”。因此,你應按照這個定義,在外觀設計申請表格第D1號上說明申請外觀設計註冊的物品(不論是產製的物品或物品的部分)。
舉例來說,如欲就手提包的裝飾申請外觀設計註冊,在外觀設計申請表格第D1號上填寫的物品和分類應分別為用於手提包的裝飾和3-01。
| 類別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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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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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服飾用品和縫紉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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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類未列入的旅行用品、箱包、陽傘和個人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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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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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人造或天然材料片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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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和家居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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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類未列入的家用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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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和五金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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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商品運輸或裝卸的包裝和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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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錶及其他計量儀器、檢測儀器、信號儀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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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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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或提升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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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配電和變電的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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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通信、信息檢索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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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類未列入的機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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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設備、電影攝影設備和光學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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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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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和辦公機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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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具、辦公用品、美術用品和教學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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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設備、廣告設備和標誌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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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器具、玩具、帳篷和體育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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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煙火用品、用於狩獵、捕魚及捕殺有害動物的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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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體分配設備、衛生設備、供暖設備、通風和空調設備、固體燃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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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設備和實驗室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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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構件和施工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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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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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和吸煙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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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化妝用品、梳妝用品和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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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災、防事故、救援用的裝置及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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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的管理與馴養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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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類未列入的食品或飲料制備機械和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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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形符號、標誌、表面圖案、紋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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