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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署 - 外觀設計 - 審查的性質
什麼是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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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的性質
註冊外觀設計
註冊外觀設計可保護產品的外觀。有關外觀設計的申請,須向外觀設計註冊處提出。
外觀設計註冊處收到外觀設計的註冊申請後,會作形式上的審查。形式審查是指就申請表格規定的資料作出的審查。外觀設計註冊處不會就申請作出實質的審查,亦即是說,不會審查有關外觀設計的可予註冊性,即有關外觀設計是否新的設計,以及物品的外觀能否具吸引視線和肉眼可以判別的特色。儘管如此,如從該項申請的表面看來,處長斷定該項外觀設計並非新外觀設計或因任何其他理由而不屬可予註冊的外觀設計,他可拒絕有關的註冊申請。
有關申請手續、須向外觀設計註冊處提交的資料,以及外觀設計註冊申請的審查程序詳情,請參閱 怎樣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申請外觀設計註冊 及 香港的外觀設計保護 兩欄所載資料。
註冊外觀設計擁有人執行權利
註冊外觀設計擁有人或專用特許的持有人可就其外觀設計獲批註冊後發生的侵權行為提出民事法律程序。註冊外觀設計擁有人在採取行動保障其權利前,應先就這方面徵詢其法律顧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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