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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署 - 什麼是知識產權? - 短期專利
什麼是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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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予短期專利
在香港批予的專利有兩種,短期專利是其中之一。短期專利的申請,須向專利註冊處提出。有關在香港批予的不同種類專利詳情,請參閱 怎樣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申請批予專利 ? 一欄所載資料。
專利註冊處收到短期專利的申請後,會作形式上的審查。形式審查是指就申請表格規定的資料,以及相關證明文件作出的審查。專利註冊處不會就申請作出實質的審查,亦即是說,不會審查有關發明的可享專利性,即發明是否具新穎性、包含創造性,以及能否作工業應用。
有關申請手續、須向專利註冊處提交的文件及資料,以及短期專利申請的審查程序詳情,請參閱 怎樣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申請批予專利 ? 及 香港的專利保護 兩欄所載資料。
專利所有人執行權利
短期專利所有人可就在其專利批予後發生的侵權行為提出民事法律程序。然而,單憑專利的批予是不足以確保專利權利得以執行。在法院任何執行權利的法律程序中,短期專利所有人須先提出足以表面證明其短期專利的有效性的證據。短期專利所有人在採取行動執行其專利權利前,應先就這方面徵詢其法律或技術顧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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