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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署 - 「正版正貨承諾」計劃
推廣及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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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正貨承諾」計劃
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工作上,一向不遺餘力。為進一步提高旅客及消費者在香港購物的信心及加強香港售賣正版正貨的"購物天堂"的地位,知識產權署全力推行「正版正貨承諾」計劃,鼓勵更多零售商戶加入。
知識產權署的「正版正貨承諾」計劃早於 1998年成立。發標貼機構包括 港九電器商聯會、香港工業總會轄下香港知識產權保護協會、港九藥房總商會有限公司、香港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香港唱片商會、 香港零售管理協會、香港電腦商會 、香港瓷磚潔具業總商會有限公司及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此行動的目的是鼓勵零售業商會會員建立經營正版正貨的自豪感,作出售賣正版正貨的承諾及提高零售商及消費者的知識產權意識。
這行動促使各零售商戶會員以身作則,堅守不賣假貨的原則,並建立和保持正當經營手法,讓消費者識別售賣正版正貨的誠實商戶。
於二零零四年,香港知識產權署與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合作於廣東省開展了「正版正貨承諾」計劃的工作。至今參與的城市包括廣州、深圳、東莞、汕頭、珠海、江門、惠州及湛江。此計劃並會在廣東省其他城市陸續展開。
參與「正版正貨承諾」計劃的商戶會員,均遵守不售賣或經營冒牌或盜版貨品,保證所售全為正版正貨。所有「正版正貨承諾」的商戶會員,均會於店內張貼「正版正貨承諾」標貼及座檯咭。旅客及消費者憑此標誌,便可輕易識別出值得信賴及支持的正版正貨商戶,安心於店內購物及消費。 |
2011年度參與『正版正貨承諾』商號 |
承諾宗旨
- 建立自豪形象: 商號保證所售全為正版正貨,引以為榮
- 推廣知識產權: 提高消費者對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
- 正貨承諾保證: 增加消費者及旅客在香港購物信心,加強香港「購物天堂」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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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號會員權益
- 與不誠實商人作出區別
- 使消費者放心購物
- 增強誠實可靠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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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守則
商號會員須遵守以下規條:
- 不售賣或經營冒牌或盜版貨品
- 訂立規章,要求公司管理層及員工保護知識產權
- 在營業時間內,容許香港海關 (‘海關’)人員進入店鋪執行監察工作
- 遵守發標貼機構所定的會員守則或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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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加入「正版正貨承諾」計劃成為商號會員,費用全免。有興趣加入此計劃的零售商號須預先加入下列發標貼機構﹕
申請表格可向發標貼機構索取或在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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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資格的有效期
「正版正貨承諾」計劃會員須每年續期一次 ,會員有效期由每年的一月一曰至該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商號會員必須交回所有逾期及無效的「正版正貨」標貼及座咭予的有關發標貼機構 。 |
「正版正貨承諾」標誌的使用
「正版正貨」標誌、標貼及座咭為知識產權署所擁有。如「正版正貨承諾」計劃商號會員欲於廣告或宣傳品上使用「正版正貨」標誌,會員須預先得到知識產權署的書面批准。 |
查詢
如欲進一步瞭解「正版正貨承諾」計劃及索取保護知識產權資料,可向知識產權署及網址 www.nofakes.hk查詢。 熱線電話: 2961 5625/ 2961 6931 |
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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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及暫停「正版正貨承諾」計劃商號會員資格
- 如有關發標貼機構及統籌機構有理由相信商號會員違反會員守則,或商號會員被海關採取任何行動,該商號會員「正版正貨承諾」計劃(‘計劃’)的會員資格可被暫停或終止。無論因任何上述理由暫停或終止的情況發生時,有關的商號會員會被勸自願交還已發出的標貼及座咭或海關有權因應行動而將有關的標貼及座咭檢取及充公。
- 依據上述註1作出暫停或終止會員資格的決定前,有關發標貼機構須向有關的商號會員送達書面通知,並通知擬取消其計劃會員資格的原因。該商號會員須於兩個工作日(不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內交回已塡妥的回條以表示其是否願意出席為有關商號會員就事件而舉行的聆訊及發表其意見。
- 如果商號會員表示擬不出席聆訊或於兩個工作日(不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限期內沒有交回已塡妥的回條,有關商號會員的會員資格將會立即被終止。如果商號會員表示擬出席聆訊,聆訊應在發出通知書後的第四個工作日進行。
- 無論有關的商號會員是否出席聆訊,有關的商號會員均可在聆訊舉行前向聆訊委員會提交書面陳述,但該書面陳述必須於既定的聆訊時間前送達聆訊委員會。
- 聆訊委員會經考慮有關的商號會員在聆訊時或之前提交的書面陳述後,須行使其絕對的酌情權,決定是否暫停或終止該商號會員的會員資格。聆訊委員會的決定會儘快以書面通知該商號會員,並隨後於「正版正貨承諾」計劃網頁內公布有關決定及決定書內容。聆訊委員會的決定是最終的決定,對有關商號會員有絕對的約束力。
- 商號會員無論因為任何原因退出發標貼機構,其於計劃的會員資格會即時自動取消。商號會員可隨時以書面通知有關發標貼機構退出計劃。
- 商號會員無論因為任何原因被暫停、終止會員資格或退出計劃,必須即時停止使用「正版正貨承諾」標貼及座咭,並立即交還所有計劃標貼及座咭予發標貼機構、統籌機構或海關。若商號會員未有遵行上述規定,統籌機構 (在海關人員協助下)有權在有關商號會員的商舖內除去及帶走所有計劃標貼及座咭,並收回其管有的其他「正版正貨」標貼及座咭。
- 有關發標貼機構及統籌機構有權在任何媒體以任何方式公布暫停/ 終止會員資格或商號會員退出計劃的事宜,以及針對該商號會員所採取的行動,包括不限於公布有關商號會員的名稱,及暫停/ 終止會員資格或商號會員退出計劃有關的資料。
- 發標貼機構及統籌機構不須就其依據上述註1至註8與暫停/ 終止會員資格或商號會員退出計劃的事宜作出任何有可能引致的損失及損害(包括不限於暫停或終止任何會員資格的任何決定),及╱或發布依據上述註8與暫停/ 終止會員資格或商號會員退出計劃有關的事項,而在任何方面向任何商號會員負責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即使會員資格已如前所述被暫停/ 終止或商號會員已退出計劃,本條文須繼續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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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訊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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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會員資格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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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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