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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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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转载自《与教学有关之常见的版权问题与答案》©2001, 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意下使用。 |
问题:
- 在学校复制版权作品作教学用途是否违法?
- 学校可否将时事新闻,优秀的文章或富教育意义的作品,影印给学生讨论或欣赏?
- 能否清楚举出一些实例,向学校解释和界定哪些影印行为属于违法?
- 政府会否巡查学校以打击侵犯版权的行为?
- 假若学校犯例,后果如何,责任谁负?
- 老师或学生将参考资料大量复印然后分发给同学,是否违规?
- 学校老师可否从互联网下载文章、图片等作教学用途?
- 假如教材内容包括摘录自版权作品的一部份文章,老师可否将该教材上载至学校的内联网,以供校 内学生或其他教师作教学之用?
- 学校可否将电台或电视台的节目录影,以供学生观看?
答案:
1. 在学校复制版权作品作教学用途是否违法?
《版权条例》已包含了条文,容许学校不需要征询版权拥有人的同意, 而在合理范围内以教学为目的复制其版权作品。
但这些行为不能对版权拥有人的作品的正常利用有所抵触及不合理地损害版权拥有人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学校可以通过已经成立的版权特许计划取得授权以影印有关作品,则学校必须先取得授权才可影印该作品。
在影印书籍方面,教育署和津中、津小议会已分别与香港版权影印授权协会于去年四月签订特许协议,让官津学校可以按照协议的规定影印书籍。
2. 学校可否将时事新闻,优秀的文章或富教育意义的作品,影印给学生讨论或欣赏?
现时的《版权条例》已有条文弹性处理学校影印文章的问题,请参阅答案一。现时老师在合理范围内影印报章上的时事新闻片段,派给班上的学生作为教学之用,也属于《版权条例》所允许的行为。
3.能否清楚举出一些实例,向学校解释和界定哪些影印行为属于违法?
在未有版权拥有人同意下,学校安排影印整本参考书予班上学生;又或将五本坊间出版的不同习作的精华部分影印作合订本,给学生使用,都属违法行为。该等行为很明显不合理地损害版权拥有人的合法权益。
4. 政府会否巡查学校以打击侵犯版权的行为?
民事侵权行为,由版权拥有人自行向法庭提出诉讼。
如涉及刑事侵权行为,执行工作由海关负责。由于需要判断涉嫌侵权物品的版权所属及是否已获特许,海关会在接到具名投诉,并获得版权拥有人同意协助下,才采取执法行动。海关不会主动巡查学校。
5. 假若学校犯例,后果如何,责任谁负?
假若学校涉及侵犯版权的行为,可能需负上民事及刑事责任。视乎每宗个案的情况而定,学校的管理层〔例如校长和校监等〕和学校的雇员〔如老师或其他职员〕均有可能要负上法律责任。
6. 老师或学生将参考资料大量复印然后分发给同学,是否违规?
老师或学生为研究或私人学习的目的,在没有授权下而在合理范围内复制版权作品,不算违规。但每份作品未必可复制全部内容,也一般不可复制超过一份。大量复印可能会构成民事或刑事侵权。
7. 学校老师可否从互联网下载文章、图片等作教学用途?
在合理范围内是可以的。《版权条例》包含条文,容许学校不需要征询版权拥有人的同意,而在合理范围内以教学为目的下载及复制其版权作品。但这些行为不能对版权拥有人的作品的正常利用有所抵触及不合理
地损害版权拥有人的合法权益。
但如果学校可以通过已经成立的版权特许计划取得授权以下载有关作品,则学校必须先取得授权才可下载及复制该作品。
8. 假如教材内容包括摘录自版权作品的一部份文章,老师可否将该教材上载至学校的内联网,以供校内学生或其他教师作教学之用?
在合理范围内是可以的。《版权条例》包含条文,容许学校不需要征询版权拥有人的同意,而在合理范围内以教学为目的上载其版权作品。但这些行为不能对版权拥有人的作品的正常利用有所抵触及不合理地损害版权拥有人的合法权益。必须注意,该教材只可由内联网向该校的学生及老师发放,不得向公众发放。
但如果学校可以通过已经成立的版权特许计划取得授权以上载有关作品,则学校必须先取得授权才可上载该作品。
9. 学校可否将电台或电视台的节目录影,以供学生观看?
可以。《版权条例》已包含条文,容许学校不需要征询版权拥有人的同意,而在合理范围内以教学为目的复制电台或电视台的节目。但这些行为不能对版权拥有人的作品的正常利用有所抵触及不合理地损害版权拥有人的合法权益。
但如果学校可以通过已经成立的版权特许计划取得授权以录放有关节目,则学校必须先取得授权才可录放该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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