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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署 - 外观设计 - 审查的性质
什么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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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的性质
注册外观设计
注册外观设计可保护产品的外观。有关外观设计的申请,须向外观设计注册处提出。
外观设计注册处收到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后,会作形式上的审查。形式审查是指就申请表格规定的资料作出的审查。外观设计注册处不会就申请作出实质的审查,亦即是说,不会审查有关外观设计的可予注册性,即有关外观设计是否新的设计,以及物品的外观能否具吸引视线和肉眼可以判别的特色。尽管如此,如从该项申请的表面看来,处长断定该项外观设计并非新外观设计或因任何其他理由而不属可予注册的外观设计,他可拒绝有关的注册申请。
有关申请手续、须向外观设计注册处提交的资料,以及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详情,请参阅 怎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申请外观设计注册 及 香港的外观设计保护 两栏所载资料。
注册外观设计拥有人执行权利
注册外观设计拥有人或专用特许的持有人可就其外观设计获批注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提出民事法律程序。注册外观设计拥有人在采取行动保障其权利前,应先就这方面征询其法律顾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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