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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署 - 什么是知识产权? - 短期专利
什么是知识产权?
> 专利 >短期专利

批予短期专利
在香港批予的专利有两种,短期专利是其中之一。短期专利的申请,须向专利注册处提出。有关在香港批予的不同种类专利详情,请参阅 怎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申请批予专利 ? 一栏所载资料。
专利注册处收到短期专利的申请后,会作形式上的审查。形式审查是指就申请表格规定的资料,以及相关证明文件作出的审查。专利注册处不会就申请作出实质的审查,亦即是说,不会审查有关发明的可享专利性,即发明是否具新颖性、包含创造性,以及能否作工业应用。
有关申请手续、须向专利注册处提交的文件及资料,以及短期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详情,请参阅 怎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申请批予专利 ? 及 香港的专利保护 两栏所载资料。
专利所有人执行权利
短期专利所有人可就在其专利批予后发生的侵权行为提出民事法律程序。然而,单凭专利的批予是不足以确保专利权利得以执行。在法院任何执行权利的法律程序中,短期专利所有人须先提出足以表面证明其短期专利的有效性的证据。短期专利所有人在采取行动执行其专利权利前,应先就这方面征询其法律或技术顾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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