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版权(修订)条例》全文
  • 《2019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之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 新闻稿(繁体版)
  • 使用与阅读残障人士有关的豁免的清单
  • 常见问题
  • 优化《版权条例》(第528章)中与阅读残障人士有关的版权豁免
    1. 制定《2020年版权(修订)条例》的目的为何?
    2. 在《修订条例》下,阅读残障人士是指哪些人士?
    3. 在《修订条例》中,何谓版权作品的「便于阅读格式版」?
    4. 在《修订条例》中,哪些「指明团体」可以使用版权豁免?成为「指明团体」是否需要预先申请?
    5. 社会企业可以使用与阅读残障人士有关的版权豁免吗?
    6. 在《修订条例》下,阅读残障人士可以就版权作品作出什么行为而不会侵犯作品的版权?
    7. 在《修订条例》下,指明团体可以就版权作品作出什么行为而不会侵犯作品的版权?
    8. 在《修订条例》下,「供应」便于阅读格式版是指什么行为?
    9. 《版权条例》允许制作及供应便于阅读格式版,供阅读残障人士个人使用,何谓供「个人使用」?
    10. 在《版权条例》与阅读残障人士有关的版权豁免的条文中,「合理查究」及「合理商业价格」的意思是什么?
    11. 根据《版权条例》制作的便于阅读格式版可以转售吗?
  • 就便于阅读格式版的跨境交换新增的允许作为
    1. 《修订条例》新增了甚么允许作为?
    2. 在新增的允许作为下,甚么是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内的「获授权实体」?
    3. 在新增的版权豁免下,指明团体可以如何向获授权实体输出或供应便于阅读格式版而不会侵犯版权?
    4. 根据新增的版权豁免,指明团体可以如何自获授权实体处输入或取得便于阅读格式版而不会侵犯作品的版权?
    5. 根据新的允许作为而输入、取得、制作或供应的便于阅读格式版可以被转售吗?
2020年版权(修订)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