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版權(修訂)條例》全文
  • 《2019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之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新聞稿(繁體版)
  • 使用與閱讀殘障人士有關的豁免的清單
  • 常見問題
  • 優化《版權條例》(第528章)中與閱讀殘障人士有關的版權豁免
    1. 制定《2020年版權(修訂)條例》的目的為何?
    2. 在《修訂條例》下,閱讀殘障人士是指哪些人士?
    3. 在《修訂條例》中,何謂版權作品的「便於閱讀格式版」?
    4. 在《修訂條例》中,哪些「指明團體」可以使用版權豁免?成為「指明團體」是否需要預先申請?
    5. 社會企業可以使用與閱讀殘障人士有關的版權豁免嗎?
    6. 在《修訂條例》下,閱讀殘障人士可以就版權作品作出什麼行為而不會侵犯作品的版權?
    7. 在《修訂條例》下,指明團體可以就版權作品作出什麼行為而不會侵犯作品的版權?
    8. 在《修訂條例》下,「供應」便於閱讀格式版是指什麼行為?
    9. 《版權條例》允許製作及供應便於閱讀格式版,供閱讀殘障人士個人使用,何謂供「個人使用」?
    10. 在《版權條例》與閱讀殘障人士有關的版權豁免的條文中,「合理查究」及「合理商業價格」的意思是什麼?
    11. 根據《版權條例》製作的便於閱讀格式版可以轉售嗎?
  • 就便於閱讀格式版的跨境交換新增的允許作為
    1. 《修訂條例》新增了甚麼允許作為?
    2. 在新增的允許作爲下,甚麼是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轄區內的「獲授權實體」?
    3. 在新增的版權豁免下,指明團體可以如何向獲授權實體輸出或供應便於閱讀格式版而不會侵犯版權?
    4. 根據新增的版權豁免,指明團體可以如何自獲授權實體處輸入或取得便於閱讀格式版而不會侵犯作品的版權?
    5. 根據新的允許作為而輸入、取得、製作或供應的便於閱讀格式版可以被轉售嗎?
2020年版權(修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