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國際申請的短期專利申請

一項根據《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國際申請,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或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提交。如果你提出一項國際申請尋求一項發明的專利或一項實用新型的專利並指定中國,你亦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申請短期專利保護。在國際申請已進入其在中國的國家階段後,你可在香港特區提交一項短期專利申請。相關申請程序和文件要求,闡述如下。

如果你提出指定中國的國際申請旨在保護一項實用新型,值得注意的是,在香港特區,不論標準或短期專利,有關新穎性和創造性的相同準則乃適用於兩者。未能符合準則的短期專利,日後可能會在法院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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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專利的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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