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請前須考慮事項>
如何申請註冊商標>
審查申請的程序

商標註冊處的審查主任在接獲註冊申請後,會進行審核,並決定是否須依據《商標條例》所訂的準則,對有關申請提出反對。因此,在提交申請前,申請人必須考慮多項因素,特別是下列各點:

初步意見服務

你可以先遞交表格第T1號,申請使用我們的初步意見服務,然後才正式申辦商標註冊。你可從有關服務得知我們是否有機會接納你的商標註冊申請。利用這項服務,你可免卻為不可註冊的商標申辦註冊而浪費金錢。

表格:第T1號

填寫表格前,請參閱“表格第T1號樣本”,如何把貨品及服務分類? 及 貨品及服務的常用描述及其類別編號

申請費用每項服務收費港幣400元,每個額外貨品或服務類別的費用為港幣200元

費用可用八達通咭、現金或支票支付,支票抬頭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信用咭支付方式只適用於以知識產權署電子提交系統提交的申請,詳情請瀏覽efiling.ipd.gov.hk

提交表格第T1號

請連同費用,以郵遞方式或親身遞交表格第T1號,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4樓知識產權署商標註冊處”。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你亦可使用知識產權署電子提交系統提交表格第T1號,詳情請瀏覽 efiling.ip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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