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請前須考慮事項>
如何申請註冊商標>
審查申請的程序

填表前的一般須知:

首先,表格一經提交,便不能對內容作顯著的改動,只有輕微的文書錯誤可以接納修改。此外,即使申請未能成功進行註冊,為表格第T2號所繳付的任何申請費用一般而言是不可退款,只有在非常有限的情況下才可作退款。因此,務請細閱“申請註册商標”內的資料。

其次,閣下是否已閱讀 “提交申請前須考慮事項”部分?是否已進行商標檢索,查明是否有人已註冊或申請註冊有關商標?

其三,“申請註册商標”內的資料已盡量包括所有必要的資料,不過,假如你仍有關於商標註冊申請的問題,請到https://www.ipd.gov.hk瀏覽知識產權署的網站,或透過電郵(enquiry@ipd.gov.hk)查詢。

申請表格:第T2號

如何填寫商標申請表格?

請參閱“表格第T2號的填表須知”及“表格第T2號樣本”。
請亦參閱如何把貨品及服務分類? 、貨品及服務的常用描述及其類別編號商標註冊申請中常見的不足及不當之處

申請費用

申請為某商標在一個貨品或服務類別註冊的費用為港幣2,000元;以及
每個額外貨品或服務類別的申請費用為港幣1,000元。
費用可用八達通咭、現金或支票支付,支票抬頭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信用咭支付方式只適用於以知識產權署電子提交系統提交的申請,詳情請瀏覽efiling.ipd.gov.hk

提交申請

請連同費用,以郵遞方式或親身遞交申請,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4樓知識產權署商標註冊處"。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你亦可使用知識產權署電子提交系統提交申請,詳情請瀏覽 efiling.ipd.gov.hk

重要提示: 申請人及其僱員或代理人就申請事宜或與政府部門進行任何事務來往時,不得向任何政府人員提供《防止賄賂條例》(第 201 章)所界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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